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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聽到一位朋友答應那男生

我有點驚訝  因為之前就是不想認識不深而進展太快所以都沒答應

不過他說:他的同事叫他不要想太多,先在一起試試看,真的不合再分手

所以他答應他

我只問:你現在的感覺?

”有那麼一點點的喜歡,但還不是很喜歡的感覺”

聽完後我陷入沈思

到底是真的喜歡上了才在一起還是等在一起後再慢慢喜歡

兩個不同邏輯是不是也會造就兩個不同結局

不過,好像想太多了我!有潔癖又怎樣呢?

照自己感覺走

可以就可以,不行就是不行

觀察期可是很長的......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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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高大的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